永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及区、市大督查全面自查整改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1-09 14:49:14 浏览次数:558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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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落实国务院及区、市大督查全面自查整改的通知
各乡镇(街道)民生服务中心:
根据《关于整改落实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全区自查问题的通知》(银政督〔2018〕25号)以及《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全县自查工作的通知》(永政办发〔2018〕81号)要求,为扎实开展各乡镇(街道)便民服务大整治、大提升工作,请各乡镇(街道)民生服务中心高度重视国务院及区、市大督查工作,全面自查整改,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。现将自查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总体要求
认真对照自查整改工作任务表(详见附件),各乡镇(街道)民生服务中心逐项梳理,明确责任分工,确定整改措施,必须按照整改时限要求“抓整改、督落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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